舒启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列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内容,并纳入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进行总结,从面向未来的战略高度作出部署。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对于持续激发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齐心协力奋进新征程、创造新辉煌,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理论和实践的全新概括

  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首次深刻指出,我们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2021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强调,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再次深入阐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强调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对继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作出重大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提出,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集中概括了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理论和实践成果,深刻阐明了我国人民民主的鲜明特色和显著优势。

  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高举的旗帜。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党团结带领人民从人民民主的价值、组织、制度体系上不断进行探索和实践。在人民民主价值上,党坚持人民至上,始终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自己的初心使命,把人民当家作主作为人民民主的本质和核心,把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作为人民民主的价值追求。在人民民主组织上,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就在局部执政的革命根据地领导人民创造性地推进民主选举和民主政权建设。新中国成立后,党领导人民确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并建立起同国体政体相适应的新型国家政权组织。在人民民主制度上,党领导人民逐步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正式确立,也标志着人民政协制度正式确立。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建立起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进一步确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进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1982年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写入宪法。这些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构成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完整制度安排,从而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化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等一系列新思想新理念新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照抄照搬他国的政治制度行不通,甚至会把国家前途命运葬送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必须深深扎根于中国社会的土壤。社会主义民主不仅需要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需要完整的参与实践。要继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治国理政的政策措施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和国家机关各个方面各个层级工作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来。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要坚持人民民主,更好把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党和人民事业中来。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邃,深刻阐述了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核心思想、主体内容、基本要求,为坚定政治自信,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信心和决心,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指引和遵循。

  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党的十八大以来的生动实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健全了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构建了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渠道,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党中央推进健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本级人大代表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支持和保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人大代表中的一线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代表比例和农民工代表人数均有所增加。优化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结构,完善人大组织制度、工作制度、议事程序。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制度。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支持人大履行监督职责。果断查处拉票贿选案,坚决维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权威和尊严。

  (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协商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民主形式。党中央出台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系统谋划协商民主的发展路径,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极大丰富了民主形式,拓宽了民主渠道,加深了民主内涵,形成了中国特色协商民主体系。

  (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实现新发展。在中国社会土壤中生长出来的这一制度是独具中国特色的新型政党制度。党中央颁布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等规范性文件,将“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作为民主党派基本职能之一,完善民主党派中央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实施专项监督、直接向中共中央提出建议等制度,完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能办法,加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发挥人民政协作为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的效能,坚持发扬民主和促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不断完善专门协商机构制度。

  (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得到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党的民族工作主线,连续召开中央民族工作和西藏工作、新疆工作等系列会议,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确立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治疆方略,健全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保障各族人民享有平等自由权利以及经济、社会、文化权利,既保证国家团结统一,又实现各民族共同当家作主。

  (五)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充满活力。人民群众通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职工代表大会等,广泛、直接参与社会事务管理。以城乡村(居)民自治为核心,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基本建立并不断完善,基层直接民主深入发展。

原标题:【舒启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内容摘要: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列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内容,并纳入党的十八大以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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